3月4日,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发布关于船舶战争险除外区域变更的通函。
通函提到,鉴于近期波斯湾周边国家和中东地区紧张局势,伦敦保险市场联合战争险委员会(简称为JWC),于3月3日针对原除外区域清单(2023年12月18日发布的除外区域清单,简称“JWLA-032”)进行修改,并发布了新的除外区域清单(简称“JWLA-033”)。

鉴于此,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根据各会员公司船舶战争险入会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发布撤销定期船舶战争险入会合同的72小时通知。
各会员公司原定期船舶战争险入会合同,将于3月7日23:59时(格林威治时间)被撤销。同时,除非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收到会员公司相反的书面通知,该定期船舶战争险入会合同,将于3月8日00:00时(格林威治时间)自动恢复,且将适用新的除外区域清单“JWLA-033”,原除外区域清单“JWLA-032”将不再适用。原船舶战争险入会合同的其他承保条件保持不变。
与“JWLA-032”相比,“JWLA-033”扩大了中东地区除外区域范围,具体如下:
1. 增加巴林、吉布提、科威特、卡塔尔全境;
2. 阿曼在列明除外区域的范围,从原穆桑代姆省(仅是阿曼位于霍尔木兹海峡的突出部分)扩大到全境;
3. 合并原波斯湾或阿拉伯湾及其附近水域和原印度洋、亚丁湾和红海南部的水域,并进一步扩大边界。
通函提醒,各会员公司的船舶在新的除外区域清单生效后,如正在或欲进入清单中列明的除外区域,特别是涉及制裁或有军事冲突危险的地区,应确保事先(最好提前48小时)通知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以便及时核实当地安全形势,并协商确认安排加保所需的附加费率及变更的保险条件。
即便如此,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也提醒各会员公司,该协会及其他战争险保险人要求的附加费率和保险条件变更等加保条件,通常仅在一定时间内有效,如果船舶未能在有效期内驶入除外区域,战争险保险人将有权基于安全形势变化,对附加费率和保险条件进行进一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