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修订的《上海洋山深水港区及其附近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上海海事局统一部署下,《规定》已完成修订审议并对外公告,为洋山深水港区及其附近水域水上通航安全监管,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当前,随着临港新片区建设提速,小洋山北作业区开发、LNG船-船加注、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建设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洋山深水港区船舶流量持续攀升,大型海船、小型船舶、客船交汇会遇频次增加,通航环境日趋复杂。
为对标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破解现场监管突出问题,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规章修订工作。修订过程充分走访港航一线单位,广泛征集企业、从业人员意见,确保条款贴合现场实操。
据悉,修订后的《规定》由原5章、38条、5个附件,调整为5章、39条、5个附件,新增船舶不得冒险航行、保持安全间距、LNG加注作业报告、客船停航信息发布、一次性船位报告等管理制度;优化大型船舶定义、航行规则、东海大桥通航管控、LNG船舶监管等核心条款;删除引航作业点、停泊区等描述,更好适配港区通航实际与新业态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船舶航行、停泊、作业行为,保障洋山深水港区及其附近水域水上通航秩序稳定,服务洋山深水港高质量发展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