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船舶营运期间(包括航行、靠泊和锚泊等),应保持AIS设备功能正常。如遇AIS故障,当班驾驶员应当及时将AIS开关情况报告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并将开关机情况记录在航海日志中。
但现实中,也常见一些不按规定使用AIS设备的情形:
1、AIS未正常使用或未安排人员值守;
2、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
3、AIS发生故障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4、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正是因为上述行为存在,事故也难以避免。
2022年5月30日约0时55分,“平南永佳***”船从云浮六都驶往深圳福永的途中,与从深圳福永驶往广州南沙的“粤华信**”船,在枕箱(凫洲口)水道7号标附近水域发生碰撞。
该起事故中,“平南永佳***”船艏桅灯故障,未能正确显示号灯号型且该航次AIS设备未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事故造成“平南永佳***”船生活区二层和驾驶室坍塌,“粤华信**”船船首右锚架下方的船壳板约0.4×0.2米的破洞,直接经济损失约66万元,事故无人员伤亡,未造成水域污染,构成一般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